2021-2025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100億元以上獎補資金,引導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務體系,分三批(每批不超過三年)重點支持1000余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以下簡稱重點“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促進這些企業發揮示范作用,并通過支持部分國家(或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強化服務水平,聚集資金、人才和技術等資源,帶動1萬家左右中小企業成長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021〕2號對2022年國家新認定的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予以一次性獎補。珠三角地區每家企業獎補100萬元,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每家企業獎補120萬元。
——省工信廳關于下達2022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補資金安排計劃的通知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廣州市行政區域以外遷入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簽約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記后,給予 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 2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以及廣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且符合“四上”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的企業,在本政策有效期內分別給予年度最高80萬元(累計最高240萬元)、年度最高60萬元(累計最高180萬元)以及年度最高20萬元(累計最高60萬元)的關鍵人才補貼。對納入海珠區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經組織專家評審企業的創新性與對區發展綜合效益,可給予年度最高20萬元的關鍵人才補貼。——廣州市海珠區推進專精特新企業“育苗行動”實施辦法對工業企業成功申報國家級“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在本辦法有效期內,從廣州市以外遷入本區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扶持。對在本辦法有效期內首次納入廣州市“兩高四新”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每家給予10萬元一次性扶持。對在本辦法有效期內首次獲得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扶持。對在本辦法有效期內首次獲得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扶持。本辦法有效期內達到多個扶持檔次的,以補差額的方式按最高檔給予扶持。對在本辦法有效期內獲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首次認定的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扶持。對在本辦法有效期內獲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首次認定的制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扶持。如在本辦法有效期內,培育企業成長為示范企業,則按差額補足的方式給予扶持共500萬元。對在本辦法有效期內獲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扶持。——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辦法推動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列入重點“小巨人”企業,爭取享受中央財政專項獎補政策。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花都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對從廣州市以外遷入本區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享受市有關政策的基礎上,每家給予200萬元一次性扶持。對經認定(復核)的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企業,每家給予最高300萬元一次性扶持;對經認定(復核)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每家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扶持。對經認定(復核)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每家給予50萬元一次性扶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年度工業總產值或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20億元,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且該獎勵的30%用于補貼企業高管骨干人才,激勵保障高管骨干人才發揮核心作用,促進企業穩步發展。